跨海爭取台灣人民的權利




林志昇與建國黨全體黨員,日前委託美國首都華府的律師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出訴訟,要求美國承認台灣是美國屬地案,經初審後,聯邦法院美東時間2006年十月二十四日受理本案,全案已進入美國司法程序。

一九四五年蔣介石集團受盟軍委託代表來台接受日本投降,戰後之舊金山和平條約並未表明台澎地區之主權「過戶」給那一個國家,六十多年來糾纏不清,造成台灣今天內有國家認同危機,外有國際地位模糊的窘境。

本案以國際戰爭法之理念分析美國憲法與舊金山和平條約之相關條款,要求美方還原台灣二次大戰後的歷史真相,承認台灣是美國管轄下的一塊海外領土,台灣人民應享受美國憲法之保障。








參 考 資 料


建國黨告美國政府:10月24日之訴訟狀摘要

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連署運動

台灣地位宣言 Declaration of the Taiwan Status

對美國之確實新認知:五十州和六個主要未合併領土

自由時報相關報導「Lin V. USA」訴訟案

被隱瞞60年的"台灣國際地位"真相

讓台灣回到歷史原點 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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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法 名詞英漢對照表 Gloss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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